湖南颁布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2017-06-05作者:来源:中国医药报责任编辑:食品界 字体A+AA-

原标题:湖南颁布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全方位维护食品安全。

评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其中,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部署、机制运行、经费保障和措施落实情况,并根据需要对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第三方评价。对省直有关部门的评议考核内容包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协作配合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

《办法》明确,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对考核得分排名后两名的市州人民政府和后5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要被约谈,必要时由省政府约谈该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单位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湖南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刘湘凌表示,全省上下各级部门要以《办法》为准则,认真贯彻实施,要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省直有关部门食品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喻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