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科技赋能食品物流新质发展——专访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院长姜旭教授
2025-12-12
祝贺!《食品科学》、FSHW双双入选“2025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
2025-12-11
安徽工程大学张会敏博士等:浓香型白酒发酵体系己酸菌液的连续富集及其“增己降乳”功能
2025-12-11
吉林农业大学许秀颖副教授等:螺杆构型对挤压玉米粉理化特性及冲调品质的影响
商务部: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
2017-07-27作者:来源:经济参考网责任编辑:食品界 字体A+AA-
原标题:商务部: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
7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大米输华贸易发表谈话。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经过中美双方多轮磋商,2017年7月19日首轮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期间,中国质检总局与美国农业部代表签署了《关于美国输华大米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这标志着中美双方就美国大米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达成了一致,这是根据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第一步法律步骤。美国大米对华开展贸易还要完成以下法律步骤:一是美国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有意对华出口大米的,需经美国政府注册并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经质检总局认可的企业,可对华出口大米。二是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美方需对获得资格的企业生产的输华大米进行熏蒸,熏蒸药物、方法等技术条件需经中方专家评估、确认。“以上三个步骤缺一不可。目前只完成了第一个步骤,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