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1
在售现制果蔬茶门店规模第一,沪上阿姨升级果蔬茶配方,重塑茶饮健康新趋势
2025-05-21
在售现制果蔬茶门店规模第一,沪上阿姨升级果蔬茶配方,重塑茶饮健康新趋势
2025-05-21
三养跨界盐津:火鸡辣味破圈魔芋零食新赛道
2025-05-21
三养跨界盐津:火鸡辣味破圈魔芋零食新赛道
推动食药造假 直接入刑值得探索
2017-04-17作者:来源:中国医药报责任编辑:食品界 字体A+AA-
原标题:推动食药造假 直接入刑值得探索
瘦肉精、假牛肉、假调料、毒胶囊……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公众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人们对食品药品的种种造假恶行深恶痛绝,要求严惩食品药品造假行为的呼声也随之高涨。将危害民生福祉的食品药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以严刑峻法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堤,无疑合乎了民众的期待。
应当肯定的是,近几年来,通过出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整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总体形势有明显改善。
然而,就惩戒力度而言,现行《刑法》对在食品中掺杂掺假行为的起刑点规定为“销售金额5万元”和“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这些规定强调造假行为的“销售金额”和“行为后果”,但却忽视了违法者的主观恶性和犯罪故意,及其行为所产生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不但难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也容易成为违法者逃避惩罚的借口,同时,也给行政执法留下了“弹性空间”,导致《刑法》对于食品药品造假的震慑力不足。也正因如此,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铤而走险,在食品药品制假造假问题上一再挑战法律的底线。而推动食品药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可视为对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治理困境的积极回应,有望打消造假者的侥幸心理。应该说,取消起刑点并且让造假行为“直接入刑”,不仅能体现出监管部门严惩食品药品造假的决心,也与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所寄予的期盼相吻合,值得探索。
诚然,即使食品药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成为现实,也并不意味着食品药品安全就得到了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推动食品药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是基于严峻形势的法治补强行动,属于食药安全治理体系化提升的一个微观着力点。但我们相信,有了严厉的法律条文,配合以严格的执行手段,食品药品安全终将受到有效的管控。(廖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