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但是仍存在对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监管不统一的问题,对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存在阶段性和力度性的不足。自2017年颁布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2018年的“权健事件”之后,2019年伊始我国迎来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精准打击“保健”乱象。在对国产保健食品监管不断强化的同时,国家对于进口保健食品宣传却处于监管不足的局面。在此背景下,为统一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宣传监管尺度,实现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公平有序的良性发展,应完善立法、加强对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确保进口具有保健功能的膳食补充剂纳入监管范围,符合国家保健食品的规定。对进口保健食品的生产、包装、广告和销售渠道应一并审查,进一步统一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的一般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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