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6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拟定了《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中,纯化水等20个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的辅料,相关标准现在统一规范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新增辅料名单
电话: 010-87293157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版权所有 @ 2023 中国食品杂志社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50号 京ICP备140333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