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应该将食品安全定义为:食品中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符合人体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绝大多数情况下,食品安全问题是靠伦理道德约束的,法律法规也只有在借助于道德被提升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标准时,才能有效实施。“法德并济”是必要的。文章提出了食品伦理道德体系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包括制定食品伦理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规范教育、塑造道德楷模、强化舆论宣传、培育企业自我监督机制、利用利益机制调控、建立企业的信用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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