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究延边牛不同肌肉组织的挥发性风味物质,以6 头同一月龄、同一生长条件的延边牛屠宰后的臀肉、眼肉、上脑、里脊、脊肋排和牛腩6 个部位为材料,采用顶空固相微萃取结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对其挥发性风味物质进行检测,通过峰面积归一法确定各成分的相对含量,确定不同部位肌肉关键性挥发性风味物质。结果表明:共检测出醛类、醇类、酮类、烷烃类、酯类、胺类和烯烃类共79 种挥发性化合物,其中脊肋排29 种、里脊40 种、上脑28 种、臀肉25 种、牛腩29 种、眼肉35 种;6 个部位间挥发性化合物的种类及含量存在明显差异,与其他部位相比,牛腩中醛类和胺类化合物的相对含量最高,里脊的酯类与醇类化合物相对含量最高,脊肋排的烯烃类与烷烃类化合物相对含量最高,酮类化合物并没有在脊肋排中被检测到,臀肉中富含较多的酮类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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