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加工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行业涵盖农副食品加工业(C13)和食品制造业(C14)两大门类,包括谷物磨制、植物油加工、水产品加工、乳制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等15个行业中类和48个行业小类。据统计,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约占全国工业企业的7%,但其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位居工业行业前列,是水环境管理的重点对象。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加工制造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实行“分行业”与“综合标准”并行的模式。除制糖、淀粉、屠宰及肉类加工、味精、酵母、柠檬酸六个子行业执行专项国家排放标准外,其余大部分企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这一模式在实践中暴露出两方面问题:一是(GB 8978―1996)制定年代久远,污染物控制项目不全,尤其缺乏对总氮等关键指标的管控;二是间接排放管理规定相对滞后,未能充分考虑食品加工废水可生化性好的特性,不利于引导废水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解决上述问题,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1月4日联合发布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该标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实现对整个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的系统性、综合性管控。
电话: 010-87293157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版权所有 @ 2023 中国食品杂志社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50号 京ICP备14033398号-2

